承包商应严格按照《食堂管理实施细则》的管理要求经营,并承诺按照《细则》的具体规定执行。
1、为确保食堂进料卫生安全,学校逐步实施各食堂米、面、食用油、肉类、蔬菜统一招标指定采购和货物标准,由食堂经营者和管理办公室组成评标小组,确定指定供应商和货物标准,原则上,货物标准必须达到中等质量。上述材料不得从非指定供应商或低于要求的标准进货。
2、其他管理要求承包商文明守法,自觉接受和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行政机关的管理。严格审查员工,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条件,达到法定年龄,持有身份证、劳动就业证明、流动人口暂住证明、计划生育证明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。
二、承包经营的主要指标和要求:
1、投标人分别对三个标项提出投标报价。
2、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地考察,计算投标价格,并按照《招标要求》的规定写出《投标方案》。
3、投标人每月按所选投标项目的面积和范围提交学校财产保值基金,金额由投标人出价,投标时每年支付1万元。
4.、一次进入校外承包商中标后,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向学校支付履约保证金和财产保证金。一至三次投标每投标50万元,现有承包商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和财产保证金给予适当的折扣。
5、合同期满后,合同经营关系终止后,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,以赔偿学校遭受的经济损失。
6、承包商应尽量聘请原临时工,以确保短期内学校生活秩序的稳定。